長春天然氣有限公司始創(chuàng)于1990年8月,是吉林省首家開發(fā)利用天然氣的企業(yè),吉林省內的非居民用戶天然氣供應商,吉林省城市燃氣協會理事長單位,長春百強企業(yè)。圍繞天然氣主業(yè),設有綜合能源、智慧能源、投資服務等三大板塊,擁有全資子公司6家、合資公司3家、參股公司2家。現開展2023年度人員招聘,具體事宜如下。
一、需求崗位
為滿足及各子(合資)公司業(yè)務發(fā)展需要,擬招聘預算會計、調度計量員、預結算員、設備技術專員等34人,具體崗位分布、有關要求及人數,詳見附件1。
二、招聘方式
委托第三方專業(yè)機構進行代理招聘。
三、應聘流程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應聘者將《應聘登記表》(附件2),身份證正反面、學歷學位證書及學歷證明、職稱證、資格證等材料以掃描件形式發(fā)送至代理公司郵箱247887609@qq.com。由代理公司根據崗位條件要求,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擇優(yōu)確定通過審查的應聘者并電話通知進行后續(xù)流程(未通過審查人員不再另行通知),接到通知的應聘者未按照規(guī)定時間參加后續(xù)流程的,視同放棄應聘資格。
(二)考試
由代理公司組織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進行筆試及面試,并將符合任職條件的應聘者推薦為候選人,進行復試,得出綜合排名。
(三)體檢
通過復試的應聘人員到指定機構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人員取消錄用資格,其缺額按綜合排名高低順序遞補。
(四)考察
根據實際需要,采取靈活方式對擬聘用人員進行考察,重點了解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學習和現實表現等情況。
(五)公示
、體檢、考察的應聘人員,將在公司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滿,公司與擬錄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履行聘用手續(xù),組織到崗工作。
四、其他事項
(一)應聘人員應身體健康,具備履職條件,無前科劣跡;
(二)特殊人才,可適當放寬學歷、年齡、工作經驗等要求;
(三)聯系方式:張女士189****0729;
(四)本次招聘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12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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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長春天然氣有限公司2023年招聘詳情(第一批)
原標題:長春天然氣有限公司2023年招聘公告(第一批)
文章來源:http://ccgzw.changchun.gov.cn/qyzp/202305/t20230508_3135971.html
(責任編輯: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