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關于認真做好2024年度全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2024年吉林省省直事業(yè)單位長春工程學院公開招聘高級人才公告(1號)》等文件相關要求,擬對資格初審通過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和心理測試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與地點
1.時間:2024年7月1日(星期一)下午13:30-16:30。
2.地點:長春市朝陽區(qū)寬平大路395號,長春工程學院湖西校區(qū)辦公樓二樓239室。
二、資格復審上交材料
1.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本碩博畢業(yè)證、學位證(尚未畢業(yè)的考生須提供就業(yè)生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本碩博各階段相應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復印件一份;國外學校畢業(yè)考生須提供教育部留學生服務中心開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其中,專升本考生另須提供??飘厴I(yè)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2.有年齡放寬的考生需攜帶相應職稱證原件與復印件各一份。
3.招聘崗位要求政治面貌為中共黨員(預備黨員)的,需提交所在黨組織開具的中共黨員(預備黨員)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4.招聘崗位要求具有高級職稱的需提供職稱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5.國外畢業(yè)院校專業(yè)名稱與國內(nèi)畢業(yè)院校專業(yè)名稱不一致的考生,留學回國人員還需提供成績單(中文)、非報考單位兩名相關專業(yè)副高級以上人員的職稱證明,及其出具的國外專業(yè)與招聘崗位專業(yè)相符的證明材料(簽字)復印件一份(需彩印)。
6.碩博連讀考生需提供所在學校蓋章的碩博連讀證明,直博考生需要提供所在學校蓋章的直博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7.個人簡歷一份。
8.由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9.簽訂《承諾書》原件一份,簽名處為手簽。
三、其他要求
1.手機掃描二維碼進行心理健康測試,賬號為:報名時填寫的手機號,密碼為:A+手機號后六位。測試時間為2天,7月1日(星期一)至7月2日(星期二),7月2日下午16:00前務必完成測試。
2.資格復審時,請將復審相關材料按原件和復印件分類出示,原件一份用于現(xiàn)場資格審核,復印件一份用于人事處審核存留。
3.面試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咨詢電話:0431-80578232
聯(lián)系人:邱老師
附件:《承諾書》
長春工程學院人事處
2024年6月27日
(責任編輯: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