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2018-09-29 22:28:30 關注:23183次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服務保障崗位人員11名,具體如下:
一、招聘條件和要求
1.遵紀守法,熱愛高等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2.具有與崗位職責相適應的學歷條件;
3.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業(yè)務能力、組織能力和協(xié)調能力;
4.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
具體招聘崗位、招聘人數(shù)等詳見()。
三、招聘程序
1.網絡報名
報名時間:2018年9月25日—2018年10月24日12時
報名網址:
2.資格審查,擇優(yōu)確定筆試名單(10月28日)
(1)應聘人員不足3人的崗位不進入下一招聘環(huán)節(jié);
(2)應聘者未在系統(tǒng)中按要求上傳應聘所需附件材料(詳見系統(tǒng)應聘須知),將不予通過。
3.組織筆試(11月3或4日)
筆試內容包括校史校情、英語能力測試、綜合能力測試、公文能力測試和行政管理能力測試等,考試科目不指定參考書目。
根據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不超過1:6的比例確定參加初選面試人員名單,未進入名單者不再通知。
4.初選面試(時間待定)
用人單位成立由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的初選面試小組(原則上不少于5人),負責對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人員的初選面試。
按照筆試成績與初選面試成績4:6占比計入總成績(滿分為100分),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前兩名(含并列者)確定為參加校級評審的人員名單,未進入名單者不再通知。
5.校級評審(時間待定)
學校成立由相關單位和專家組成的校級評審組,對通過初選面試的人員進行會議評審,在招聘崗位數(shù)內確定進入實習考察的人員名單。
6.實習考察
各用人單位安排通過校級評審的人員實習,時間不少于兩周。
7.心理測試(實習考察期間)
8.公示
學校根據實習考察和心理測試結果,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并在學校人力資源部網站予以公示。
9.學校審定
公示期滿,將擬錄用人員名單報學校審定。
10.辦理錄用手續(xù)
由學校人力資源部辦理錄用手續(xù),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或工作意向書。
四、聯(lián)系電話
028-61830523
附件:
來源:
【1】凡本網注明"來源:"的所有文字、圖片和音視頻稿件,版權均屬于,轉載請必須注明,違反者本網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2】本網轉載并注明自其它來源的作品,是本著為求職者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轉載時,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作品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3】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在作品發(fā)表之日起一周內與本網聯(lián)系。
其他教職工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