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2023-10-24 07:07:22 關注:19699次
根據《寧波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寧波財經學院決定面向全國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26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寧波財經學院坐落于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現代化國際港口城市——浙江省寧波市,是一所以經濟、管理學科為主,經、管、工、文、藝等多學科協調發(fā)展的地方應用型本科高校。學校始建于2001年,2008年獲批為普通本科高校,2015年成為浙江省首批應用型本科建設試點示范高校,公益二類事業(yè)單位。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采取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和擇優(yōu)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筆試、面試、試講、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guī);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yè)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資歷、專業(yè)、任職資格、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專業(yè)、學歷學位和范圍及資格條件
備注:
1.招聘資格條件的截止時間為公告發(fā)布之日。
2.公告中提到的工作經歷均為全職(非兼職、實習)工作經歷,應聘人需提供勞動(聘用)合同或養(yǎng)老保險繳費憑據等材料。
3.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憑學校推薦表和學生證報名,且須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未取得的不予錄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畢業(yè)的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可等同于國內2023年普通應屆畢業(yè)生,報考時仍未畢業(yè)的可憑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報名,但須于2025年1月31日前取得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到時未取得的不予錄用),專業(yè)相近的以所學課程為準。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畢業(yè)),或同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畢業(yè)并可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學位證書和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國(境)外留學人員,以及按國家政策規(guī)定可以享受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員,可按應屆畢業(yè)生身份應聘。
五、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網上報名
時間:2023年10月31日9:00至11月4日16:00。
報考者登錄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 https://bm.nbrc.com.cn/ ),選擇進入“寧波市部分市本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在仔細閱讀相關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輸入個人信息,嚴格按照招聘所設條件進行報名,每位報考者只能選報一個單位一個職位,填報過程中請認真填寫報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
2、資格初審
時間:2023年11月5日9:00至11月7日16:00。
此期間,招聘單位將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初審,應聘人員提供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初審期間系統(tǒng)不對考生開放。
3、查詢并再次報名
時間:2023年11月8日9:00-16:00。
已報名人員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者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通過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
4、繳費確認
時間:2023年11月9日9:00至11月13日16:00。
報考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陸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https://bm.nbrc.com.cn/),選擇進入“寧波市部分市本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查詢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繳費確認,并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作自動放棄報考(注:完成繳費才算報名成功)。
筆試考務費標準:50元/科/人(浙價費〔2018〕21號)
報考同一崗位的繳費確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能低于3:1,在規(guī)定的繳費確認時間內,符合報考條件的繳費確認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核減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同一崗位招聘指標為數個的,相應核減招聘指標;招聘指標為1個的予以取消)。
5、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23年11月23日9:00至11月25日9:30。
已報名并繳費確認的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https://bm.nbrc.com.cn/),選擇進入“寧波市部分市本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錄系統(tǒng),下載打印準考證。
(二)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崗位考試:
A、專任教師崗位(序號1-6): 采取試講的辦法進行。
B、圖書管理崗位、輔導員崗位(序號7-11):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專任教師崗位(A)當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應聘人數大于20人時增加筆試環(huán)節(jié),當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應聘人數不超過20人時采取上述辦法;具體考試辦法與報名資格審查通過名單在寧波財經學院官網上公布。筆試和面試試卷一律委托具有考試命題資質的獨立第三方機構命題,試講學校自行組織。
1、筆試
筆試內容為《高等教育學》、《大學心理學》、《高校教師倫理學》、《高等教育法規(guī)》等相關知識。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筆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筆試時間為2023年11月25日上午9時至11時,
具體地點和考試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應聘人員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筆試。
筆試后,根據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和試講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和試講人員名單于筆試后15個工作日后在寧波財經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www.nbufe.edu.cn )上公布。
2、資格復審
面試和試講前,招聘單位將對入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參加資格復審者攜帶以下材料的原件與復印件:(1)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面試時未取得學歷學位的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憑學校推薦表、學生證等材料);(2)勞動合同(養(yǎng)老保險繳費憑據);(3)中共黨員證明。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資格復審;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者視作自動放棄。
因資格審查未通過或自動放棄而產生的空缺名額不遞補。
3、面試(圖書管理、輔導員崗位)
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考生憑身份證和《面試通知》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面試對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面試成績即為零分);因此產生的空缺名額不遞補。
4、試講(專任教師崗)
試講主要內容為招聘崗位所必須具備的專業(yè)知識,測試應聘人員教學理念、教學準備、教師素養(yǎng)、教學方法等。試講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試講對象憑身份證參加試講??忌鷳{身份證和《試講通知》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試講。試講對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試講的視作放棄試講(試講成績即為零分);因此產生的空缺名額不遞補。試講具體時間、地點和內容及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5、成績
A、專任教師崗位總成績: 試講100%(若增加筆試成績?yōu)椋汗P試40%+試講60%);
B、圖書管理崗位、輔導員崗位總成績:筆試40%、面試60%之和。
在面試、試講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總成績相同時,按面試或試講成績排序。最終考試成績以及參加體檢與考核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2個工作日內,在寧波財經學院人事處網上(http://www.nbufe.edu.cn )公布。
(三)體檢與考核
參加體檢人員在寧波財經學院人事處網上下載體檢通知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按照《浙江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zhí)行。
因體檢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面試、試講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進行一次性遞補。體檢結束后,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核??己瞬缓细裾咛蕴?,不再進行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報經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同時在寧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及寧波財經學院網站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xù)并簽訂聘用合同。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xù)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fā)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六、聯系地址和聯系方式
單位地址:浙江省寧波市海曙區(qū)學院路899號
網址http://www.nbufe.edu.cn 聯系電話:0574-88052286
七、紀律與監(jiān)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jiān)督:1、寧波財經學院官方網站(http://www.nbdhyu.edu.cn/);
2、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nbhrss.gov.cn/,“專題專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專欄”)。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招聘單位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jiān)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寧波財經學院(紀檢監(jiān)察處):0574—88044810;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執(zhí)行。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咨詢電話:0574-88052286。
寧波財經學院
2023年10月20日
原文鏈接:
http://rsj.ningbo.gov.cn/art/2023/10/20/art_1229676740_43236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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